江苏沿海化工企业环保复产标准试行版已经出炉,据悉,该文件提出要求:
◆企业所有备案、许可、环评、安评、用地、“三同时”等法定手续齐全,无未批先建、批建不符项目,存在重大变化的履行完成重新报批手续。
◆所有产品满足园区产业定位,无淘汰类及超出能耗限额的建设项目、工艺装备和产品,农药、医药、染料中间体产品淘汰完毕,涉及的生产线或装置拆除到位。
◆无历史环境欠债,厂区无超期贮存固废,土壤环境质量达标,生态补偿措施到位,环境修复实施完毕。
◆所有生产线、装置、产品及原辅料(种类、数量、组成)均已准确完整核实,并如实向园区报备。
◆能详细完整提供生产工艺过程、反应原理、工况条件、装置流程、管路设置及走向、反应釜罐等物料及产排污情况(包括种类、数量、去向)、污染物收排体系等基础资料。
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,能翔实提供工艺、装置、物耗、能耗、产排污水平等清洁性佐证材料。
◆能提供专业的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置方案,建成高浓度、高盐、高毒性、难降解废水预处理设施,企业无任何形式稀释处理和稀释排放。
◆能提供初期雨水精准化管控方案,厂区高标准建成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系统,雨水实现明渠排放。生产废水明管压力输送,管路未安置在雨水沟、电缆沟内。废水处理站事故池(罐)容积不小于设计日处理规模。
◆高标准建设完成企业分析测试实验室,配备气相色谱、液相色谱等基本监测设备,设置分析测试专员,构建完成企业特征污染物分析测试能力。
◆企业所有VOCs排放源、厂界安装完成在线连续监测系统,雨水排口(清下水)、污水排口安装完成在线监测和监控系统,具备条件的特征污染物安装在线监测设施,危废焚烧处理设施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,监测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。
◆车间所有用水点、废水收集点安装完成计量装置,污染治理设施单独安装完成用水、用电计量装置,关键设备(风机、水泵、直燃炉、RTO炉、危废焚烧设施等)设置在线工况监控,监控数据能实时传输至园区环境信息管理平台。
◆根据苏环办〔2017〕383号文要求完成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筛选确认工作,预处理设施特征污染物设计去除能力达90%以上,接管废水特征污染物满足标准限值要求。
◆能提供专业的废气收集治理方案,产气场所废气设计收集率不低于90%,并满足各类技术规范要求。废气处理工艺具有针对性,特征污染物总体去除率不低于90%并达标排放,淘汰完成单一活性炭吸附、光氧催化、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。
◆涉及VOCs物料的存储、输送、投料、卸料、生产及产品包装等过程均实现密闭操作,制定并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计划,厂区无异味,污染源及厂界恶臭污染物达标。
◆废气主要处理设施均采用自动化控制,喷淋处理设施配备液位、pH等自控仪表,实现自动加药。
◆能准确提供所有的副产品及固废产生环节、数量、成分、含量数据,提交副产品、固体废物定性合法合规性评估报告,履行完成相应变更手续。
◆所有危险废物均能落实合理的利用、处置去向,现有贮存期超过半年的危险废物完成清库工作,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达标。
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、自有利用和处置设施均符合各类技术规范要求,焚烧处置设施制定落实二噁英控制方案及监测计划,入炉物料的氯、氟含量均不超过5%。